【导语】:缴纳了职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有些小伙伴可能会分不清这两者的区别,至于这两者怎么区分,相见正文分享哦。
概念不同
生育医疗费用:
既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又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②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
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申请方式不同
生育医疗费用: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对象可以通过刷卡记账或一次性定额报销的方式,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通过刷卡记账方式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的职工在参加满1年后,以及职工异地生育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需要先行垫付,待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
生育津贴: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待遇标准不同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规定假期天数如下图:
注意:
①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②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③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热点问答
1、生育保险有分一二三档吗?
生育保险没有区分一二三档。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每种医保形式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参保人群;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的,不区分参保档次。
2、个人缴交生育保险费的参保人或职工未就业配偶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不行。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因此,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人,由个人缴交生育保险费的,或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3、深圳参保职工,产检期间在深圳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记账,后期在异地分娩,异地分娩的生育费用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可以。
职工在异地(不包括国外或者中国港澳台地区)分娩时先垫付生育费用,后依照规定提交材料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但产检时已刷卡记账的费用不能再重复报销。
4、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2.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