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32套!大鹏新区新一轮单位人才住房开始配租!快看看你们公司在不在申请名单当中。如果有赶紧通知你家HR啦!

房源详情

两个项目共232套人才房

本轮人才房由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成功后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

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

(一)大鹏新区重点及骨干企业、挂点服务企业、重点工业企业(详见下图)。

(二)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

(三)科研机构、其他企业及非企业组织。

二、员工入住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申请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点此下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点此下载);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申请单位初审合格人才信息汇总表(点此下载);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点此下载);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等材料(有则提供,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未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非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全职工作证明或社保缴交清单。

看房入口

安居东湾半岛花园项目:

不安排现场看房,具体户型情况可查看户型平面图

申请时间

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7日

申请方式

有意向申请本次供应房源的单位指定一名住房专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请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laisunqiao@dpxq.gov.cn)。

政策咨询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