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意向转学插班到盐田区公办学校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转学插班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都在正文当中啦,详戳…

报名条件

申请人随父母在盐田居住,且具一定的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儿童。

说明:

1.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原则上只受理(一)和(二)两类申请人申请。盐田区教育局将于在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转学插班开通报名申请通道,若无学位富余,不受理学位申请。

2.申请初中学位的,还应符合2022年中考报考条件(三年完整的深圳市内初中学籍、父母一方有效居住证和三年在深社保),非深户学生原则上仅接收从初一年级起在深圳市内就读且符合中考报考条件的插班生。

3.盐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儿童迁入户籍的时间需在转学插班公告之日前,购房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日。

报名材料

盐田区2022年义务教育转插班,将首次采用家长自行拍照上传证件的报名方式,无特殊情况,家长不需到校交验原件,也无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学生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户口本请务必上传首页即户主页照片);儿童及父母迁入户籍的时间需在转学插班公告之日前。

2.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盐田外国语学校学位的说明:截至2022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以上3所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单位宿舍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9年2月或2月之前某个月,以及2020-2022年各2个月的单据)。

(2)申请其它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22年6月1日之前,或在盐居住登记信息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2年6月1日之前(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2019年起全区学位申请不认可合租房。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日。自有产权房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产权证做了更变的,变更前的旧产权证不再认可。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3.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户口本请务必上传首页即户主页照片);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至少一方需提供截至2022年6月1日前办理的在深有效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

特别说明:截至2022年6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社保卡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4.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申请人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应未被锁定。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盐田外国语学校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 “2.住房证明材料…”中 “特别说明”的“(1)”点。

(2)申请其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21年6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3个月;使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日期须在2021年6月1日前。例如:提交2021年6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2年8月31日;提供单位宿舍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21年3个月、2022年2个月的单据)。2022年及之后的转学插班均要求提前一年办理好租房证明材料,且不认可合租房。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日。自有产权房只认可现行有效的产权证,产权证做了更变的,变更前的旧产权证不再认可。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 “2.住房证明材料…”中 “特别说明”的“(4)”点。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资料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及父母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5)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二、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全区不认可合租房。(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及父母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2019年5月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不再出具《房屋租赁信息》。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信息》可照常使用。

3.住在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提供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5)住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来源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深圳市社保局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累计满三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学生的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五)《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表》

在拟接收的学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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