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以新设合并方式筹建的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整合了宝鸡市商业银行、咸阳市商业银行以及汉中、榆林和渭南三家城市信用社。

长安银行贷款利率

一、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年利率:4.350%

二、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4.750%;五年以上,年利率:4.900%

三、个人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0%;五年以上,年利率3.250%

长安银行贷款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长安银行贷款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需要有抵押物才能贷款的,必须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明,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长安银行贷款程序

第一步,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贷款所需资料;

第二步,银行受理贷款,并进行审查、审批,看其是否符合贷款要求;

第三步,审批通过后,借款人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该合同包括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

第四步,签完合同后,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五步,银行给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六步,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

第七步,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撤销手续;

提交申请—调查审批—签署合同—发放贷款—按期还款—贷款结清—清户撤押。

具体以长安银行实际办理程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