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里,我们经常看到“愚蠢的骗子”和“机智的平民”上演啼笑皆非的闹剧。但现实生活中,骗子往往躲在暗处异常狡诈,明处的民众反而是他们千方百计捕捉的对象,每个诈骗案背后都是一个被骗钱骗感情的悲剧。

今天的案件中,骗子团伙有46人,他们有组织有“剧本”,为的是骗取他人去3个平台投资,然后,侵吞投资款。

案情回顾:一旦上套,投资资金保证有去无回

2015年6月,张某鹏与林某彬一起在安徽合肥建立了点祥公司、昂凯公司,找了两处地方作为办公室。随后,张某鹏成为广融、鑫瑞达和信华九鼎三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代理商,并与这三个平台的所有者商定,张某鹏负责发展客户到平台投资,双方按比例瓜分投资者亏损资金。

张某鹏为两个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架构体系:他自己是实际控制人,林某彬负责业务与行政管理,吴某琼充当技术部经理与分析师。他们在公司内设置了“奔跑”、“淘金者”等8个业务战队,每个战队由一名主管和3-5名业务员组成。

张某鹏等三人要求业务员假冒“白富美”在社交网站上寻找诈骗对象,以交朋友或谈恋爱为名,通过QQ与诈骗对象联络感情,引诱诈骗对象到广融等三个平台投资。

诈骗对象在广融或其他两个平台入金后,业务员会将与分析师预测交易方向相反的做单策略告诉他们,让诈骗对象因“反向操作”而亏损。除此以外,张某鹏诈骗团伙还会用引诱他人“频繁操作”以及“只止盈不止损”等伎俩让诈骗对象亏损,从而将亏损占为己有。

受害者亏损的同时,业务员会去安抚他们的情绪,利用他们急于翻盘的心理,劝说加大投资,以造成更大的损失。

而事实上,广融、鑫瑞达和信华九鼎这三个平台虽然都对接了UTS交易系统,但所谓的黄金、原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并没有实物也没法交割,而且平台后台都可以进行强制平仓交易,其本质是封闭交易池,是通过仓储费、手续费以及交易损失侵占他人的钱财的非法交易平台。

从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张某鹏诈骗集团共诈骗了人民币1280余万。

律师说法: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在本案中,广融、鑫瑞达以及信华九鼎三个交易平台,在张某鹏、林某彬以及吴某琼的代理运作下,对外宣传有黄金、原油等期货交易,而并不存在实际的供货与销售渠道、货物交易亦不存在,后台还具有可操作性,属于非法交易平台。

他们三人在明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依然欺骗社会不特定对象,假借白富美的身份引诱他人到平台投资,然后以引导他人反向做单、频繁做单等方式,制造亏损假象侵占他人财产,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在诈骗犯罪集团中,张某鹏是组织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他人进行具体的诈骗活动;林某彬为市场部经理,吴某琼为公司技术部经理,三人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均系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属于犯罪特别巨大。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等法律法规,3人的最终判决如下:

张某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林某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吴某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掩卷深思:重在防守!禁无可禁的非法交易平台

像广融、鑫瑞达和信华九鼎一样的非法交易平台每起金融诈骗案中都至少会有一个。这些平台很容易更名,或者找人复制代码就能生成新的,所以层出不穷,禁无可禁。

所以,想要做交易平台代理的人一定要倍加谨慎,不仅不能凭着一个半生不熟人的推荐或者就简单的在群里聊了几句,就感觉自己找到了发财的良机。从FX110网或者宣称的监管机构去调查平台,你才可以安心做代理,不要担心某一天自己就进了监狱。

而张某鹏一伙显然是冲着诈骗“赚快钱”而去的,他们的钱来得快去得也快。最后,人进了监狱,还留下一笔对普通家庭来说是巨额的罚款让家人去筹措,可能是家人不能承受之重,值得吗?何必呢?

而对于黄金原油投资者,你可以看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诈骗团伙,他们之间有分工有配合,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知识,不了解他们的诈骗套路,以一敌众不被蛊惑很难。

还是那句话,磨刀不误砍柴工,入金之前多番谨慎考察,不要只听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