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正在通过修订《洗钱控制法》加强其反洗钱法规,使其法律与亚太反洗钱组织 (APG) 制定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此次修正案的重点是将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置于台湾反洗钱制度的严格监管之下。修订后的法律对“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增加了明确的定义,以弥补之前的空白。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现在必须向当局进行反洗钱登记并展示其服务能力。不遵守规定将导致刑事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指定非金融企业或人员的最高罚款金额也提高了,并可以根据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为打击跨境洗钱,修正案要求进出台湾的旅客携带任何外币、香港或澳门发行的货币、新台币、有价证券、黄金或其他超过一定金额的物品必须申报。海关有权扣押任何未申报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物品。

为了鼓励自我监管,修订后的法律增加了对参与洗钱的公司的罚款,同时如果公司采取了预防措施,则可以免除责任。对于交出非法所得并协助调查的个人也有可能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