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的,则由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4楼)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查询缴存明细或开具缴存证明的,可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

2、由已在中心系统备案的单位经办人来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办事处或管理部办理;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配偶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明。

4、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广州缴存职工、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需要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可到管理中心下属天河管理部开具。天河管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