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鸡西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135元,鸡西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453-12333,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
鸡西市养老保险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位于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33号,电话:0453-2356837。
鸡西养老保险查询
1、参保人通过鸡西养老保险服务热线12333查询相关信息。
2、持社保卡到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最新账户信息。
3、参保人可通过:网站查询http://www.chashebao.com/yanglao/heilongjiang.html。
鸡西养老保险调整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鸡西市2021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老保险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两个。分别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为缴费基数缴纳,即: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135元,月缴费额427元,年缴费额为512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3558.33元,月缴费额为711.67元,年缴费额为8540.04元。
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业务于2021年1月开始受理。当月办理参保,次月到建行储蓄所缴费。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到建行储蓄所缴费;补历年欠费到社保局二楼打印《缴费单》,到地税社保局缴费(地址:鸡冠区文化路1号)。
鸡西市养老金怎么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50号)精神, 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相关政策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二、调整时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及标准:
1、普遍调整退休人员每人增加142元/月;退职及 五七工 家属工 等人员每人增加112元/月;工龄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
2、特殊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人再增加10元/月。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国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再增加30元/月;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再增加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