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交易的出现,给从事交易的需求者提供了绝佳的避险渠道。一般从事贸易的进、出口商,在报价完成到实际收付外汇之间,通常需要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的汇率风险,便需由自己承担。若进、出口商在取得合约时,便与银行承作远期外汇锁定汇率,即可规避此一汇率风险。
由于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不同于即期交易的交割日,因此远期汇率必须视两种货币的利率差,及期间的长短而作适当的调整。在充分流通的外汇市场与货币市场里,远期外汇汇率与即期外汇汇率的差异必可充分的反应两种货币的利率差;也就是远期外汇汇率是即期汇率加上与两货币的利率差所共同计算出来的。在一个不充分流通的市场中,远期外汇汇率除了包含即期汇率与利率差的因素外,也包含了对未来汇率走势的预测。在此情况下,套利的机会可能因市场的资金不均衡状况而产生。
常规交割的远期交易的有效起息日期通常基于交易日的即期交易的交割日期,例如,3月8日现货交易的有效值日期是3月10日,同一天的1个月和3个月远期交易的交割日期是4月10日、6月10日,如果6月10日是假日,将被推迟到6月11日。
对于3月28日成交的为期一个月的远期外汇交易,则远期交易的有效起息日为4月30日,如果4月30日恰好是星期六,因为不可能跨月交货,将被推回到4月29日,4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是交货日期。
远期外汇交易仅规定了交割的期限,不过没有规定具体的交割日期。交易方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自由选择交割日期进行交易。如果远期交易在银行和客户之间进行,则选择交割的时间通常是客户。如果远期交易发生在银行之间,则交割日期通常是买方选择。
远期外汇交割日或结算日基本上是按月计算而不是按天计算的,其交割日是在即期外汇交割日或结算日的基础上确定的,即要确定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首先要确定即期外汇交易交割日。因为远期外汇交易交割日就是即期外汇交易交割日之后的远期外汇合约规定的期限的同一天。
因此,计算远期外汇交易交割日的一个简单方法是:对于今天发生的3个月远期外汇交易,其交割日的计算首先是要计算出即期外汇交割日,然后向后推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