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
杭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浙江省平均工资80%—300%:
一、参加杭州市本级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4.65元,即:40087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困难救助金)=304.65元/月。
二、参加杭州市本级职工医保并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4.39元,即:40087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60%÷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困难救助金)=184.39元/月。
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划账基数为40087元。
四、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其个人医疗账户最低 划账 基数为40087元。
五、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3340.58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规定标准执行。
杭州养老保险查询
网上查询
http://wsbs.zjhz.hrss.gov.cn/
备注:以上网站供浙江省单位和居民查询的入口,全省居民均可使用。
电话查询
杭州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71)12333
电话查询功能: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遇坐席忙的,可通过留言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自动语音信息只能查当年度的信息。
窗口查询
方法: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查询;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电话:0571-87229271(办公室),0571-87214162(综合处)
地址:杭州市清吟街123号
邮编:310003
公务电子信箱:ldj.sxj@hz.gov.cn
杭州养老保险补缴
补缴标准
(一)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补缴的,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以下标准确定:
1、办理补缴时属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员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办理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2、补缴时不属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基数按办理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3、缴费比例按照办理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执行;
4、单位缴费基数为地税核定且申请补缴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参保单位一致的,补缴时当年单位缴费部分不予计算。其他情况单位缴费部分均应予补缴。
(二)个人提出申请补缴的,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以下标准确定:
缴费基数按办理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缴费比例按照办理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执行。
费用征缴途径
1、由参保单位申请补缴的,补缴费用通过申请单位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费用由申请单位代收,应补缴费用与办理补缴当月应缴养老保险费一起,实行地税征收。
2、与原参保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个人提出补缴申请的,补缴费用按照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途径办理。
杭州养老保险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21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21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