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7月7日,深圳盐田区发放一批人才房。项目包括海苑居、海美居、海桐居等6个,房子一共186套!员工入住没有学历要求哦,快看看你家公司符不符合申请条件…

房源详情

海苑居

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2号。本次供应155套,其中三房二厅89套,建筑面积85至90平方米之间;四房二厅66套,建筑面积115至140平方米之间。基准租金18.4元/㎡.月,物业服务费3.5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海美居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石头围街5号。本次供应12套,建筑面积40㎡左右。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3.2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海桐居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中青一路6号。本次供应12套,户型为两房一厅,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基准租金17.6元/㎡.月,物业服务费2.7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唯冠宿舍楼

该项目位于盐田区沙头角云汉路8号。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单间,建筑面积33平方米左右。基准租金20元/㎡.月,物业服务费3.2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天颂雅苑小区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康乐路西侧。本次供应3套,户型为三房二厅,建筑面积87平米左右。基准租金12.1元/㎡.月,物业服务费2.83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万科深南广场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2011号。本次供应3套,户型为二房二厅,建筑面积92至104平方米。基准租金42.93元/㎡.月,物业服务费4.9元/㎡.月,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水电费为居民收费标准。

配租标准

以折算后的“套”计算配租套数,本次配租套数以50平米为一套的标准计算,例如海苑居项目90平米户型,折算后套数为:90/50=1.8套。企业总房源存在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整套配租,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申请条件

人才房面向指定企业配租,企业申请成功后再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因此,企业和员工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企业条件

1.企业在以下名单之内

2.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盐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实际运营时间满一年,并承诺五年内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不迁离盐田区。

4.应遵循诚信原则,申请人才住房时企业不存在被列入国家、省、市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情形,以深圳信用网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信用核查报告、盐田信用网市场主体信用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5.具有房地产开发业务等企业原则上不安排。房地产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二、员工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盐田区企业(单位)工作。

2.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奖励补贴、安居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轮候,企业应优先将人才住房配租给在户籍轮候库中轮候的员工。

6.《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间

2022年7月7日-7月21日18:00

申请方式

由企业安排专员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递交至:

地点:盐田区沙深路112号建工大厦1107室

咨询电话:0755-25365153

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盐田区企业人才住房申请表》(原件,点此下载);

2.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点此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点此下载);

6.法定代表人、住房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7.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记录(复印件);

8.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发收入、上市等证明(复印件);

9.保障性住房入住人员备案信息表(原件,点此下载)。

10.平安银行账户(公司账户,复印件)

(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为工商营业执照,改交工商营业执照。上述材料请依次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二)申请入住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承诺书(原件,点此下载);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校验。)

看房指引

本次不组织集中看房,采用电话预约看房。

预约电话:海美居13672556258;海苑居0755-25357669

看房时间:9:00-11:30;14:00-17:30

咨询电话

受理业务咨询电话: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0755-25365153

企业名单咨询电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755-25227187;区科技创新局0755-25229750;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55-25229879;区住房建设局0755-2503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