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发放2500元就业见习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登记申请。

为了鼓励企业吸纳见习人员,深圳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这笔补贴用人单位实际只需按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承担,余下部分由政府承担,即用人单位承担708元,政府承担1792元。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深圳市用人单位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自愿申请补贴: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16—24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和失业港澳青年参加本单位就业见习(以下统称为见习人员);

2.见习人员未在该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除外);

3.用人单位接收当期见习人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

4.用人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

5.每周见习时间不超过40小时;

6.见习岗位不属于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

7.见习地点不包括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

注意:就业见习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每名见习人员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于见习活动每满3个月后的20日内提出申请,也可于见习期满后的3个月内一次性提出申请。